原本任職地盤散工的中年漢,與結婚逾十年的妻子共同經營建築公司成為老闆後,卻對同甘共苦的妻子不忠。他除了與年輕近廿載的女同行發展婚外情,更在近兩年間以虛假工程收據紀錄作掩飾,私下竄改公司簽發作支付工程費的支票,藉此虧空公司近二百萬元,並將款項轉到自己或情婦戶口。妻子獲悉公司有街數未找,查帳後始揭發事件。最終妻子跟他離婚激光矯視中心,他與兒子失去聯絡,情婦離他而去,他亦要鋃鐺入獄自嘗惡果。他昨於區院承認四項欺詐罪,被判監卅二個月。
四十三歲被告劉長興,被控在二○一一年六月至二○一三年四月期間,騙取鍵達建築有限公司約一百九十八萬多元。
一手摧毀家庭 難藉此減刑
法官昨判刑時指,被告嚴重違反夫婦之間的信任,他至今沒提出向公司或妻子賠償。他對妻子不忠及幹犯欺詐,結果造成妻離子散,大好家庭由他一手摧毀,不能視作減刑因素。法官更直斥被告警誡下仍聲稱不認識情婦,根本是試圖抵賴。
案情指,被告與年紀相若的陳姓妻子於○一年結婚,案中的鍵達建築是斜坡工程二判承辦商,由被告與陳於一○年成立,被告持股四成,陳持股六成;陳負責公司的會計事務,被告則負責日常運作。鍵達從大判承包工程後,會將工程再外判給其他承判商或工人。案中年約廿多歲的情婦梁雪錦,是牛記工程公司的獨資經營者,陳於一三年知悉被告搬屋公司收費與梁搞婚外情後主動提出離婚,據知被告亦已與梁分手。
事發期間,被告向陳提供虛假工程收據副本,陳遂按收據上的公司名字,就鍵達位於香港仔南風道及淺水灣的地盤工程,簽發了六十多張支票。一三年七月,陳發現鍵達仍虧欠物流公司服務費、其他已完成的工程、燃料及建材等費用亦未還,查帳後始發現已簽發支票上的收款人,遭更改為被告、梁或牛記,支票款項亦存入這三方的銀行戶口,陳遂報警。
警誡下仍表示不認識情婦
警方向上述兩項工程的大判及分判商調查,證實梁以至收據搬屋公司副本提及的人都沒有參與工程,最終在一三年底拘捕被告。惟準保釋候審的被告,翌年五月返內地,至去年十月回港被捕。辯方指,被告保釋期間未被禁止離境,他遂在內地未領牌照經營玩具手槍生意,因而觸犯內地法律坐牢兩年,放監後已即時通知港警自首。但法官不同意被告是「自首」,因他在警誡下並無全心招認案件,又指不認識情婦。
案件編號:DCCC 51/2017
原文地址:http://orientaldaily.on.cc/cnt/news/20170328/00176_087.html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